索引号: WE8203000-2017-007 发布机构: 区交通委
生效日期: 2017年06月28日 文 号: 嘉交[2017]3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7]38号

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交通行业全面履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浏览次数: 【字体:

委相关科室、单位: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7年3月25日正式实施。《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重点执法检查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17年4至9月对《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为全面履行《条例》,并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特制定了《嘉定区交通行业全面履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6月27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嘉定区交通行业全面履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2.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3.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相关信息反馈表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嘉定区交通行业全面履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条例》实施对全区综合交通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全面履行《条例》并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是我区交通系统2017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条例》赋予交通部门的法定职责,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依法管理、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管理理念,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的短板;积极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效率和水平,切实提高交通出行的便捷性,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嘉定区交通系统成立“全面履行《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该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蔡  宁  区交通委主任

副组长: 潘玉龙  区交通委副主任

赵鑫宝  区交通委副主任

顾雪跃  区交通委副主任

朱洪标  区交通委副主任

柳  顺  区交通委副主任

管红梅  区交通委副主任

组  员: 刘志刚  委行政办副主任

      张家明  委综合规划科科长

      朱  彤  委交通运输科科长

      贾晓燕  委客运管理科科长

      戚慧镜  委市政管理科科长

      张宏伟  区运管所所长

吴洪兴  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瑞程  区公路所所长

      区市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交通运输科,办公室主任由赵鑫宝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委相关科室、单位组成。

三、职责分工

《条例》对交通规划与设施、公交优先、慢行交通、停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管理理念和要求,是一部综合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全面履行《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中,需要全系统共同推进。委相关处室、单位分工如下:

(一)各业务科室、单位要结合各自三定职责,对照《条例》赋予本单位的各项职责,按照《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沪交法〔2017〕109号)的事项分工和相关要求,全面履职。并及时总结梳理,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反馈和建议,即知即改,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交通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二)委办公室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会务安排;并结合委年度工作,将履行《条例》相关情况纳入委目标考核和效能监察;同时,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和建议,加强整改督查。要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此次执法检查“微创新”的模式,加强与区信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对接,做好《条例》相关信访工作。要承担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做好法制服务。

各相关单位要参照上述分工,制定各自分工方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1-6月)

5月15日前区交通系统要对全面履行《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相关科室要同步加强调研,并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于6月底前形成各自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履职方案,明确履职重点,并全面启动推进落实工作。

(二)重点迎检阶段(7-9月)

委相关科室、单位在做好《条例》履职工作的同时,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重点,聚焦“在依法治理上加大了哪些力度、在精细化管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在便民利民上解决了哪些矛盾、在社会协同上开辟了哪些渠道”等四方面,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在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区交通行业开展分专题或者统一执法检查时提交的汇报材料要全面反映履职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10-12月)

委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结合综合交通管理补短板工作,健全和完善综合交通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职联络员一名,委相关科室、单位要指定联络员一名。联络员名单请于2017年6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全面履行《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委相关科室、单位要将全面履行《条例》暨迎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对外要建立健全联动机制。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区方方面面形成合力。《条例》明确要求公安、交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排堵保畅、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动机制是否建立也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委相关科室、单位要主动对接,在道路交通的源头管理,如划线禁停、慢行举措、交通影响评价、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以及末端执法等环节,与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全过程的联动协作机制。

(二)对内要加强协同配合。《条例》覆盖道路交通管理的全过程,赋予市区两级交通部门诸多职责。嘉定交通委要在履行好法定职责的同时,要主动作为,切实承担起相关职责;委相关科室、单位也要强化协同意识,完善联动机制。

 

 

附件2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加强综合交通管理、依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事关上海城市软实力和城市文明程度。2016年1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道交条例》),新修订的条例自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

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为做好《道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今年,本市继续把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列为全市补短板的重要任务,重中之重是全面落实好新修订的《道交条例》。本次执法检查,要着力体现该条例立法、执法、监督前后衔接这一最大亮点;体现社会协同、社会共治要求,推动交通行为人养成守法习惯;体现市区人大联动,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通过执法检查,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的道路交通管理理念,进一步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加强从严科学规范管理,推动全社会增强交通守法意识,全面执行《道交条例》的各项规定,彰显法律权威,不断提高上海超大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共同创造更加干净、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检查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怎么样”,即普法宣传做得怎么样、从严管理做得怎么样、常态长效执法做得怎么样、精细化管理做得怎么样,总结条例实施以来的做法与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本次执法检查坚持有限目标,重点内容是“五个是否”:

(一)执法准备是否充分,包括条例宣传普法情况、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执法指引编制情况、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等。

(二)多部门联动机制是否建立,包括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部门衔接及形成合力情况等。

(三)法规宣传普法是否全面准确,包括法规权威解读和相关条文释义情况,执法人员、驾驶员、普通市民等不同群体对法规的掌握情况等。

(四)严格规范执法与便民服务是否平衡兼顾,包括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情况,解决停车需求突出矛盾工作推进情况,交通管理辅助人员配合执法情况,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情况等。

(五)交通组织是否优化完善,包括公交优先战略推进情况,交通标志标线的施划、调整、优化情况,慢行交通网络建设情况等。

三、执法检查方式方法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注重“微创新”,通过民意调查、实地检查、座谈、研讨、委托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展示条例实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法检查主要方式方法为:

(一)体现社会共治特点,注重了解群众感受。把代表参与、媒体参与、公众参与密切结合起来。一是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建立《道交条例》执法检查代表专业小组和微信群,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明查暗访,向执法检查组反馈相关信息和意见建议;二是发挥好媒体作用,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汇总分析媒体有关宣传报道,梳理共性问题;三是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会同市文明办、市信访办等部门,通过市民巡访团、“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坚持点面结合,深入开展市区人大联动检查。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反映各区贯彻实施条例的状况及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督促即知即改,推动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代表、媒体、市民群众和各区人大反映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研究整改。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至6月,聚焦普法宣传;第二阶段为7至9月,聚焦依法执法。

(一)执法检查准备(2—3月)

1.走访市公安局,沟通执法检查相关事宜,形成执法检查初步方案。

2.召开代表和相关部门座谈会,吸收代表意见建议,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活动安排。

3.召开2017年度上半年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部署市区人大联动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4.协同做好法规相关条款解读等工作。

5.通过随机抽查等形式,检查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法规培训情况和相关单位、公众掌握法规情况。

(二)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3月下旬)

召开执法检查启动会,听取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关条例实施准备情况及执法工作打算的汇报,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跟踪条例初步实施情况(4—6月)

1.通过代表专业小组、新闻媒体、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

2.密切跟踪公安等部门执法情况,重点围绕法规新增管理和处罚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

(四)集中开展执法检查(7—9月)

1.根据五个方面的执法检查重点,结合4—6月期间发现的问题和各方的反映,组织开展若干次专题检查活动,初拟议题:(1)有关交通组织优化完善专题;(2)有关电动自行车、行人通行管理专题;(3)有关停车管理专题;(4)有关规范执法专题;(5)有关市民参与专题。

2.8月上旬,总结区人大联动执法检查情况,召开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进行交流。

3.8月上中旬,广泛听取相关专家意见:

(1)委托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召开部分市政协委员座谈会;

(2)委托市律协组织召开部分律师座谈会;

(3)就道路交通执法行政诉讼召开部分法官座谈会。

4.8月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市公安局实地视察法规执行情况,围绕从严科学规范执法,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同时,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互动交流。

(五)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9月上中旬,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时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六)常委会会议审议

9月下旬,做好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服务保障工作,整理汇总常委会审议意见。

(七)跟踪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10至12月,继续跟踪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

组  长:薛  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史秋琴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

     徐季平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成  员:陈 东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吴  薇  市人大内司委专职副主任委员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会成员

部分市人大代表

邀请部分市人大内司委专家咨询组成员参加

(二)建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代表专业小组

(三)加强执法检查服务保障。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会同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相关处室,共同做好执法检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市公安局、市交通委等部门指派专人担任执法检查联络员。

六、宣传报道

邀请相关媒体全程参与执法检查活动,多角度报道执法检查工作及条例实施情况,进一步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3

 

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相关信息反馈表

 

填报单位(部门):(加盖公章)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部门)领导






联络员






电话:69033702  传真:5991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