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8203000-2017-001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生效日期: 2017年01月19日 文 号: 嘉建管[2017]5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建管[2017]5号

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本市和嘉定区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及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根据市交通委安委办《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交安委办〔2017〕9号)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事故易发多发。部分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受北方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管理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拧紧安全螺丝钉,守牢城市安全底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节日安全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保障交通行业安全平稳运行。要切实把握季节性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节日安全。要进一步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压实各层级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管理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生产、建设、运行等工作以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大道路运输、港口水运、道路养护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市交通委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交通行业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沪交安委办〔2017〕5号)要求,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道路客运行业要强化“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省际客运行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格客运站上车行李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车辆驾驶员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执行长途客运接驳制度和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超限营运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强化雨雪冰冻安全行驶培训教育,确保营运安全。危品运输行业要严格落实危运车辆在沪运营备案工作制度,加大市场执法,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非法行为。要加大危险品运输车船动态监控,及时纠正车船进入禁行区域,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严查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加大危险品运输车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禁不合格、存在缺陷的车船投入营运。港口码头要严格执行港口危险货物封闭作业与管理,严格执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制度。要加大节日期间码头安全设施设备、港口机械、消防设施、油气输送管线、油气储罐等安全检查,保证其处于良好作业状态。杜绝人员无证上岗、疲劳作业。路政设施行业要加强公路网中重点公路、高架桥隧、市政道路的实时监控,对道路通行压力大、遇突发事件易出现拥堵的区域实施重点布控。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道路通行状况和天气变化情况预警。要严格落实道路养护作业规范,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区域,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交通建设行业要强化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工作,深入细致对在建道路、桥梁、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严防坍塌、坠落、起重机倒塌等事故。抓好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安全操作、工程高边坡清理、高挡墙砌筑、高台作业等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用火及火工材料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力度,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开展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重点督促各行业企业在寒潮天气来临之前,对本企业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码头、客货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并采取“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加大节日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登记,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隐患演变成事故。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强化节后监管,严格停产停工安全管理和复工验收

各管理单位要严格节日期间停产停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品运输、危险品码头堆场、交通建设工程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停产停业期间对危险品和施工现场的看护守卫。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督促企业复产复工前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对被责令停产停工的企业,复产复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值守制度,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各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提高信息反应能力,提高报送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与区域企业的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遇事故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响应、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