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8203000-2016-003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07日 文 号: 嘉建管[2016]9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建管[2016]91号

关于印发《嘉定交通行业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 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委属相关单位,委相关职能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6〕19号)的精神,根据《上海交通行业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岁末年初本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嘉定交通行业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抄送:上海市交通委安监处、嘉定区安监局

嘉定区交通行业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

大检查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本市交通行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5.23”中环高架事故、“9.22”虹梅南路金海路通道工程事故、“10.18”长兴岛码头车辆坠江事故、“10.29”金桥路大客车事故,给行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当前已进入岁末年初事故多发期,企业生产、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港口作业都进入高峰期,各种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明显增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精神,以及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6〕19号)工作部署,区建管委交通行业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交通行业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近期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京昆高速“11.22”平阳段交通事故、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以及春节、春运各类经营建设、交通运输进入旺季,赶工期、抢任务、疲劳作业现象突出,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五个要严”(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的落实更要严)的总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用实招、用硬招,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精力解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我区交通行业发生重特大事故,有力促进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委属各行业管理机构的党政班子,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管辖行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未尽到安全生产责任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检查要针对事故教训查、突出重点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抓住问题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着力整治存在安全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重点行业。

(三)坚持“三查并举、综合整治”原则。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专项督查”方式,形成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委职能科室和行业专家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有违必究、执法必严”原则。委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每一条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果断处置,必要时责令停产停运,及时限期整改。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按照中央领导和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要求,对照《安全生产法》及行业相关法规、规范,结合行业冬季安全生产、春运、春节安全特点,突出交通工程、危化品运输、客运场站、公共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年来违章行为、各类事故多发高发的企业和个人,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发生事故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1、交通工程建设。重点围绕建设项目防坍塌,着重治理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现象。同时,加强高边坡施工和爆破作业,桥梁工程的围堰施工、墩柱施工、梁板施工、拱桥施工、挂篮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和起重作业,隧道工程的洞口边、仰坡施工、洞内施工和防火防爆,大型预制构件起吊和安装,桩基施工,深基坑开挖及支护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交通设施养护。重点围绕道路养护作业规程、桥下空间、隧道桥梁安全设施设备、冬季道路积雪冰冻、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道路标志标识管理、大型建设设备安全、高空坠物、公共停车场库消防设施安全等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道路客运。重点围绕省际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公共汽电车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特点,以及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车辆安全设施、安全带使用、夜间禁行情况,以及客运站安检、恶劣天气滞留旅客疏导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道路危险品运输。重点围绕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的加装及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外省市危险货物车辆入境营运备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烟花爆竹运输、冬季恶劣天气运输措施、超速、超限、疲劳驾驶防范等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水路危险品运输。重点围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管理、危险品运输船舶检验、散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航行安全动态监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港口码头存储作业。重点围绕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油气管线管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的完善,消防器材、监测监控等港口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应急预案演练;港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港口装卸作业、堆存仓储、装备设施维护、港区内道路运行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紧抓重要节点,加大行业执法监管,深入基层开展“打非治违”整治工作。重点整治:

  1、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3、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船,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4、对生产建设过程中未按操作规范、工艺流程生产施工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停产停业,对相关企业采取行政处罚、业内通报,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谈话。

5、对重点领域做到打防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对突出问题要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四、领导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嘉定区交通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委机关职能科室、相关委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交通运输科),负责具体组织、指导行业开展大检查,督查委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梳理汇总安全生产大检查材料。

(二)委属相关单位职责

区公路所、区市政所、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运管所、区航务所等委属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建大检查工作机构,组织、指导管辖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管辖行业检查,落实行业大检查方案;规范建立安全大检查台账,完善安全事故及安全监管的闭环管理;按照要求,及时向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报告工作动态信息,对查出的违法行为明确处理意见。

五、实施步骤及内容

从即日起到2017年3月底止,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1)召开全行业动员部署会议。(2)督促各行业领域形成专项大检查方案。(3)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

2、委属相关单位。(1)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大检查方案(12月7日前,报委相关职能部门);对管辖行业企业实施分行业分级指导。(2)督促企业按期完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做好抽查记录。(3)按质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报委相关职能部门(在12月17日前报送)。

3、企业。(1)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同时,对照整治要求,开展内部传达部署。(2)按要求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即查即改;尚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台账。(3)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宣贯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在12月16日前报送)。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1月底)

1、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1)督导委相关职能部门分行业(领域)开展行业检查工作。(2)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好台账记录并明确提出处理意见。(4)按质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及阶段工作情况,依法锁定查出的违法事实。(5)组织开展专家检查。

2、委属相关单位。(1)组织开展行业检查,确定抽查企业范围,按“四不两直”要求对重点企业开展检查,做好检查记录。(2)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和市区互查等形式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实施整改跟踪,并明确提出处理意见。(3)按质按时向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及阶段工作情况(在1月18日前报送)。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2月初至2月底)

1、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1)组建督导组,督查所属行业管理机构工作,并作好督导信息记录。(2)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3)按质按时向市交通委安委办报送阶段工作情况、信息和统计报表(在2月28日前报送)。

2、委相关职能部门。(1)根据督导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2)按质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将本阶段工作情况报告报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2月26日前报送)。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3月初至3月底)

1、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1)及时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市交通委安委办(3月27日前报送)。(2)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3)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处理意见。(4)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

2、委属相关单位。(1)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2)及时落实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的处罚。(3)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作好记录。(4)按时向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报送工作总结(在3月20日前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专门盯,其他领导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部署,要多查、多看、多问,注重从表面现象发现实质问题。要敢查、敢抓、敢管,真抓实干、雷厉风行,一查到底、一抓到底,坚决防止搞形势,走过场,防止“一查了之,一报了事”,确保大检查工作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倒查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对易发生事故的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企业,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集中专业力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对近年国务院督查组、市安委会检查发现的行业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抓住不放,按照重大隐患“五落实”要求,严查行业和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同时,要统筹大检查、“平安交通”建设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衔接,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抓根本、抓重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措施,创新方式。坚持最严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严的措施,坚持“打非治违”、明察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教育“四个不间断”,坚决“打非治违”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督查企业做到“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落实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同时,采取随机抽查、专家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四)督促检查,抓好整改。大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督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分类分级提出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并做好跟踪督导。

 

 

 

 

 

 

 

 

 

 

 

 

 

 

 

附件1

嘉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

陈    曦

书  记

 

副  组  长:

蔡    宁 

肖惠兴

主    任

副书记


赵鑫宝

副主任


顾雪跃

副主任


朱洪标

副主任


柳  顺

副主任


陈晓东

纪工委书记

组      员

白俊英

公路所所长

朱    彤

交通运输科科长


贾晓燕

客运管理科科长


王震波

市政管理科科长


刘志刚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瑞程

市政所所长


张宏伟

运管所所长


吴洪兴

交通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程    忠

安质监站站长


吴    岗

航务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交通运输行业安委办,主任由朱彤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的其他组员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联系电话:69033706,传真:5991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