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4000-2016-004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16年07月26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16]6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建管[2016]61号关于实施2016年度中修项目的批复
区市政所:
你所《关于实施2016年度中修项目的请示》(嘉市政[2016]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体路况路貌,同意实施2016年度区管城市道路中修项目。
二、原则同意2016年度中修项目按三个标段实施,一标段包括墅沟路(迎园路-区政府3号门)车行道维修、察院弄(温宿路-清河路)道路维修、康宁弄(衍庆桥-北大街)道路维修,同步恢复交通标志标线,共计中修费用308万元。二标段包括安智路(安勇路-安诚路)车行道维修、米泉南路(安驰路-博园路)机动车道维修,同步恢复交通标志标线,共计中修费用83万元。三标段包括新郁路(曹安公路-虬江河桥)道路维修、金园一路(金沙江西路-鹤旋路)车行道维修,同步恢复交通标志标线,共计中修费用83万元。
三、本工程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应满足城市道路相关规范和标准。
四、工程经济
本工程总投资控制在474万元以内,资金经审计后在你所2016年度城市道路养护经费中支出。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