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8301000-2023-024 发布机构: 区交通委
生效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文 号: 嘉交〔2023〕2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23〕24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综合交通发展水平考核指标评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23〕3号)要求,区交通委制定了《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综合交通发展水平考核指标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3724


2023年度嘉定区街镇综合交通发展水平

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根据《关于2023年度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23〕3号)要求,现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街镇在交通规划和建设管理、道路与设施完善和交通行业管理等方面交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交通重大工程规划前期工作、交通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交通设施精细化管理、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区内公交线网及设施整治非法客运工作、推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设置特色创新加分项,对地区交通发展有明显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工作进行加分。

考核得分按照百分制评分,具体评分细则及各指标权重见附表。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本次综合交通发展水平考核工作将根据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工作安排,2023年底前完成。

(一)单位自查。各街镇对照《2023年度嘉定区镇综合交通发展水平考核指标评分表》进行自评并反馈区交通委办公室。

(二)考核打分。根据各街镇报送的相关材料,结合平时工作所收集统计的有关情况,对街镇综合交通发展水平综合得分形成初步意见,经区交通委党组会审定后,反馈区委研究室。

四、考核评价

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考核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档,依次按照30%、50%、20%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