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1000-2021-014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2月09日 | 文 号: | 嘉交[2021]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21]16号关于下达2021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就“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3.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22.4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1万元。
三、2021年预算执行中,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减力度。
四、各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