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1000-2021-003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1月11日 | 文 号: | 嘉交[2021]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21]4号嘉定区交通委关于2020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
根据嘉定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区本级调整预算方案(草案)》,现将你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2020年部门收入调整为81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7.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收入0万元。
二、2020年部门支出调整为81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7.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0万元。
三、2020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各单位根据部门预算调整要求,积极组织收入,在确保收入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不折不扣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
2、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对批复预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3、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