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6000-2020-024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12月30日 | 文 号: | 嘉交[2020]8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20]83号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年元旦即将来临,1月28日春运也将拉开序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运期间本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可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事故易发多发。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各行业响停产停工,年末部分企业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违法违规的情况极易“回潮”,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受北方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因素增加。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针对元旦和春运期间客流特点,提早研究部署元旦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管辖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船的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工作措施,强化交通领域冬季疫情防控
进入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在全球蔓延,国内多地也相继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的情况,部分机场货运区域、国外入境货运船舶工作人员也发现个别病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海市防疫工作相关通知要求,对照《本市交通行业客运、货运新冠肺炎疫情人物同防措施指引3.0》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要求,严格落实乘客、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测温、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同时,要加强形势研判,完善保障方案应对大客流下的疫情防控,切实做好本区交通运输领域及交通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防控措施全闭环、全覆盖、无死角。
三、加强预防预控,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气象部门预测,近日一股强冷空气将影响上海,气温将明显下降、风力明显增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严重冰冻。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寒潮大风频繁、雨雪冰冻灾害易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做好冰冻暴雪天气道路抢通保通。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防抗自然灾害工作的指导,督促其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雾霾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四、强化安全监管,抓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
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强化雨雪冰冻安全行驶培训教育,确保营运安全。要强化“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省际客运行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格客运站上车行李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充分利用“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车辆驾驶员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二是切实加强路政设施养护安全监管。要加强重点公路、市政道路的实时监控,对道路通行压力大、遇突发事件易出现拥堵的区域实施重点布控。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道路通行状况,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通维护道路,确保设施安全。三是切实加强水运安全监管。要重点抓好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要切实加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存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违规存储行为,保障港口码头安全。四是切实加强交通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施工安全现场监管,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行为,督促施工企业将深基坑、桥梁施工、冬季用火用电的使用管理等作为安全管理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施工。
五、加强值守制度,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提高信息反应能力,提高报送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与区域企业的衔接,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遇事故险情,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