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6000-2020-017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20年10月29日 | 文 号: | 嘉交[2020]7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20]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交通行业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也即将开幕。做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为全会和博览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是本区交通行业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作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
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指导,进一步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委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头、抓在手上,筑牢城市安全防线。要强化分析研判、加大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化解,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督查督导,深入摸排各类风险,真正把问题隐患找准,督促有关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推动责任压力向末端传导,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的约谈警示,从重追究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和单位的责任。
二、加强行业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要求,严格落实乘客、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测温、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要加强形势研判,完善保障方案应对大客流下的疫情防控,配合做好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工作。同时要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响应期间市交通行业有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及时上报各类突发事件。
三、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定防范措施,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道路运输行业。要强化“三关一监督”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省际客运班线“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格控制包车标志牌的管理和发放;加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强化车辆营运动态监控,遏制违章行驶、疲劳驾驶和超载、超速行驶。二是交通设施领域。要研究分析季节性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状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通过情报板发布路况信息。督促养护企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布设施工区间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作业安全。三是码头航运行业。要督促危险货物码头根据储存介质的危险和禁忌特性进行储存,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规程,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可控。督促码头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超员、超载,严禁违规、冒险航行。四是交通建设行业。要督促各企业、施工场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杜绝违章作业。
四、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行业安全隐患
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要持续加大对船舶、场站、码头、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和要害部位的巡查管控力度,堵塞防范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有关运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旅客实名购票,汽车租赁客户身份查验、运输货物客户身份查验登记等各项制度。要强化应急力量配备,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开展安全防范应急演练,提升行业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按照相关报告程序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启动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即日起至11月12日,各单位每日14时前向委安监科报告安全事故信息。各部门和单位要督促行业企业密切关注各类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要领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