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6000-2019-009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12月30日 | 文 号: | 嘉交〔2019〕10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104号关于做好嘉定区交通行业2020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元旦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应急管理局“全国安全生产防范暨督查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及市交委、区委区政府关于近期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本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本区交通行业元旦假期运行正常有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对安全责任进行再落实
近年来,本区交通行业虽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但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部分行业领域事故集中、小事不断;清醒认识到部分企业仍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醒认识到个别行业管理单位没有做到严格执法,没有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在即将到来的2020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拧紧责任螺丝、健全责任链条,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要求顶在头上、抓在手上、落地落实。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加强风险研判、源头管控和日常防范,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坚决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针对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开小灶进行整治,务必取得成效”的批示要求,持续推进“嘉定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实施“照单销号”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客运、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领域安全为重点,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要切实做到安全监管“七个强化”,强化道路长途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水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品运输车船、码头和接卸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对交通建设工程节前赶工、停工、节日期间持续施工等特殊状态的安全管理,强化在建施工项目、办公场所和客运站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客运枢纽和重要交通设施反恐防范工作。要准确把握国务院安委办专项督导的内容要求,自觉对标对表,落实自查自纠,强化统筹安排,全力配合督导迎检。对督导组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从严整改、建章立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把握季节性特点,切实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根据前期综合研判,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事故高发期,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多发,群众密集出行,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事故诱发因素增加。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充分的风险研判,盯牢安全问题易发、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安全专项治理的常态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发挥好“两张网”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向综合性、精细化管理转变;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运输船舶船员、危险品运输作业人员、交通工程建筑施工人员等从业资格的检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挂牌督办、严厉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切实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突信息上报工作
元旦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安全事故专报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险情,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委值班室报告。(委值班室电话:59130282、传真:59130282)。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