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8301000-2019-007 发布机构: 区交通委
生效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文 号: 嘉交〔2019〕8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86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交通部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街镇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本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9〕8号)的要求,特制定交通部分考核办法,请按照执行。

 

附件: 1. 2019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交通部分)

2. 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度)(交通部分)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

2019年度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交通部分)

 

为推进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嘉定区委、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9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委发〔2019〕8号)的要求,特制定交通部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道路管理(含下立交防汛)(共35分)

牵头单位:交通建设科

1.设施管理(15分)

⑴落实日常巡路制度。有巡查记录及处置记录,资料装订成册。

⑵道路设施完好。城镇道路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公路符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程》。

⑶桥梁状况受控。做好桥梁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置,有巡查及处置记录,资料装订成册。桥梁年度常规检测和定期检测发现有不合格桥梁情况的及时通报,对不合格桥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检测评估、维修加固、限载、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封闭拆除等)。

(4)公路绿化。符合《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要求。

(5)落实社会公开承诺。对道路病害应时维修,做到一级公路和主干道病害24小时内修复,二级公路和次干道病害48小时内修复,三级公路、支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病害72小时内修复。

(6)来信来访来电处置。处置率、及时率达到100%。

(7) 道路井盖托底处置。建立道路检查井盖异常情况的发现和处置机制,发现道路井盖出现缺失或损坏问题,落实安全围护措施并通知管线产权单位立即处置。管线产权单位未能在4小时内妥善处置的,道路部门根据《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处置。

2.路政管理(6分)

⑴违章处理。道路范围内无违法建筑、违法广告,无违章占路、非法掘路现象。

⑵掘路管理。掘路审批手续及绿化迁移批复齐全,掘路施工规范,修复及时。

(3)桥下空间管理。按照《嘉定区道路桥下空间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桥下空间管理,桥下空间使用符合本区桥下空间使用规划,并按规定做好桥下空间使用手续办理。加强桥下空间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占用桥下空间现象,确保安全运行。

3.信息管理(5分)

⑴计划工作到位。根据道路技术状况编制乡村公路、城镇道路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做好统计月报。做到计划编送及时、编制规范、工程分类恰当。

⑵基础数据完整。基础数据及养护台账齐全完整、分类清晰,按时上报各类道路、桥梁、绿化等设施养护管理报表。

⑶设施信息准确。设施静态数据与现状相符,有变动的及时调整,桥梁、道路检测数据如实反映技术状况。

4.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分)

⑴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工程施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

⑵文明施工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文明施工组织落实、措施到位、监督认真、整改及时,做到施工少扰民,减少投诉。

⑶安全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5.道路下立交防汛(3分)

⑴防汛防台管理。按照《关于加强本区道路下立交设施防汛防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负责做好区域内下立交设施的防汛防台管理。

⑵日常养护管理。加强下立交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⑶落实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落实汛期下立交应急处置,确保下立交通行安全。

(二)非法客运整治(共20分)

牵头单位:交通执法大队

1.基础设施建设完善(6分)

重点区域高清视频探头全覆盖、硬件隔离设施完善,并划设出租车候客区域。

2.重点区域固守有力(2分)

成立专业固守人员队伍,开展巡逻巡查工作,驱逐非法客运车辆,排摸非法客运车辆情况。

3.积极开展宣传工作(4分)

制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非法客运整治主题宣传。

4.无不良通报(8分)

重点区域非法客运无媒体和市联席办通报为差的情况。

(三)静态交通管理(共15分)

牵头单位:道路运输管理科、运管所、执法大队

1.开展排摸工作(4分)

每季度上报1次无证停车场和无证机动车修理厂情况。

2.开展宣传工作(3分)

对无证停车场和机动车修理厂进行上门宣传。

3.开展牵头整治工作(4分)

每半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的整治行动。

4.强化街镇源头管理(4分)

杜绝街镇或者村(居)给无证停车场或无证机动车修理厂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

(四)地面公交发展(共15分)

牵头单位:道路运输管理科

1.配合公交线网优化新建改造公交基础设施(4分)

公交线路新辟、调整涉及沿线港湾式车站、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新建、改造及时到位。

2.公交中途站、候车亭维护管理(3分)

负责区域内中途站及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周至少清洁保养1次。发现有乱张贴小广告等问题立即进行清理,对候车亭缺损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候车亭整洁完好,并做好工作记录。

3.公交枢纽首末站建设(4分)

根据规划及《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17﹞28号),积极推进落实辖区内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建设。

4.已建公交枢纽首末站维护管理(4分)

确保设施完好,周边秩序规范,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

(五)码头环境整治(共15分)

牵头单位:港航管理科

1.建立工作机制(4分)

建立治理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制定工作计划。

2.开展日常监管(3分)

每季度对行政辖区内码头进行经常性排摸排查(主要检查持证经营情况、有无产生超标的扬尘、污水处理不规范等污染环境行为)。

3.完善沟通机制(8分)

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定期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根据环境整治要求,依法(或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处置。


附件2















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交通部分)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式
道路管理
    (含下立交防汛)
1设施管理落实日常巡路制度。有巡查记录及处置记录,资料装订成册。152巡查记录与现状相符,每发现1处病害在巡视记录中无反映的扣0.5分,无处置记录的发现1处扣0.5分,无巡查记录与处置记录的此项不得分。
道路设施完好。城镇道路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公路符合《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程》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程》。3发现有设施缺损、不符要求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对修复质量差的情况,发现1处扣0.5分,扣完为止;在抽查中若发现因失管养造成路面严重损坏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做好桥梁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置,有巡查及处置记录,资料装订成册。桥梁年度常规检测和定期检测发现有不合格桥梁情况的及时通报,对不合格桥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检测评估、维修加固、限载、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封闭拆除等)。3巡查记录与现状相符,每发现1处病害在巡视记录中无反映的扣0.5分,无处置记录的发现1处扣0.5分;无巡查记录与处置记录的扣1分;不合格桥梁未及时通报的发现1座扣1分,扣完为止;对不合格桥梁采取措施不及时或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发现1座扣1分,扣完为止。
符合《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要求。2发现有绿化空白路段(≥20m)、有死株或严重病害、行道树修剪不规范,影响行车视线的,每发现1处扣0.5分;有绿化失管养,每发现1处扣1分。
对道路病害及时维修,做到一级公路和主干道病害24小时内修复,二级公路和次干道病害48小时内修复,三级公路、支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病害72小时内修复。2不履行对社会承诺的,发现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来信来访来电处置率、及时率达到100%。2在100%>处置率≥90%,扣0.5分;90%>处置率≥80%,扣1分;处置率低于80%,此项不得分。
建立道路检查井盖异常情况的发现和处置机制,发现道路井盖出现缺失或损坏问题,落实安全围护措施并通知管线产权单位立即处置。管线产权单位未能在4小时内妥善处置的,道路部门根据《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处置。1道路井盖出现缺损未落实安全围护措施的发现1处扣0.2分,因处置不及时发生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道路管理
    (含下立交防汛)
2路政管理道路范围内无违法建筑、违法广告,无违章占路、非法掘路现象。202发现1处违章扣0.5分。
掘路审批手续及绿化迁移批复齐全,掘路施工规范,修复及时。2审批手续不规范发现1处扣0.5分,掘路施工不规范发现1次扣1分,修复不及时、修复质量不合格发现1次扣1分。
按照《嘉定区道路桥下空间管理暂行规定》落实桥下空间管理,桥下空间使用符合本区桥下空间使用规划,并按规定做好桥下空间使用手续办理。加强桥下空间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占用桥下空间现象,确保安全运行。2桥下空间使用不符合使用规划,发现1处扣0.5分;违法违规占用桥下空间的发现1处扣0.5分,桥下空间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发现1处扣1分,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导致责任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3信息管理根据道路技术状况编制乡村公路、城镇道路养护维修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做好统计月报。做到计划编送及时、编制规范、工程分类恰当。1养护维修计划不规范的扣0.2分;养护维修未按计划实施,如有调整也不及时上报的,每出现1次扣0.2分;无养护维修计划的扣1分。
基础数据及养护台账齐全完整、分类清晰,按时上报各类道路、桥梁、绿化等设施养护管理报表。2道路设施量、桥梁资料卡资料齐全,每发现1处资料缺失扣0.2分;不按时上报,迟报1次扣0.5分,漏报1次扣0.5分。
设施静态数据与现状相符,有变动的及时调整,桥梁、道路检测数据如实反映技术状况。2发现有数据与现状不符的,每出现1次扣0.2分,扣完为止;道路、桥梁检测数据与现状发现有不符的,每出现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
落实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工程施工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2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做好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文明施工组织落实、措施到位、监督认真、整改及时,做到施工少扰民,减少投诉。2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位,无安全责任事故。2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5道路下立交
    防汛及管理
按照《关于加强本区道路下立交设施防汛防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负责做好区域内下立交设施的防汛防台管理。1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加强下立交设施的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1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按照应急预案落实汛期下立交应急处置,确保下立交通行安全。1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非法客运               整治1基础设施
    建设完善
重点区域高清视频探头全覆盖、硬件隔离设施完善,并划设出租车候客区域。206完成上述3项得6分,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2重点区域
    固守有力
成立专业固守人员队伍,开展巡逻巡查工作,驱逐非法客运车辆,排摸非法客运车辆情况。2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3积极开展
    宣传工作
制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非法客运整治主题宣传。4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4无不良通报重点区域非法客运无媒体和市联席办通报为差的情况。8每发生1起媒体通报或市联席办通报为差的情况扣2分;被通报后整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扣完为止。
静态交通
    管理
1开展排摸工作每季度上报1次无证停车场和无证机动车修理厂情况。154少上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开展宣传工作对无证停车场和机动车修理厂进行上门宣传。3不开展宣传的扣3分。
3开展牵头
    整治工作
每半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的整治行动。4少开展1次扣2分。
4强化街镇
    源头管理
杜绝街镇或者村(居)给无证停车场或无证机动车修理厂经营者提供经营条件。4发现1起扣2分。
地面公交              发展1配合公交线网优化新建改造公交配套设施公交线路新辟、调整涉及沿线港湾式车站、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的,新建、改造及时到位。154当年无工作任务的街镇不得分,有工作任务的街镇按时完成得4分,工作完成不及时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2公交中途站、
    候车亭维护管理
负责区域内中途站及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周至少清洁保养1次。发现有乱张贴小广告等问题立即进行清理,对候车亭缺损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候车亭整洁完好,并做好工作记录。3没有建立或委托专业单位负责区域内候车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扣1分,台账记录每缺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公交枢纽
    首末站建设
根据规划及《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17﹞28号),积极推进落实辖区内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建设。4当年无建设任务的街镇不得分,有建设任务并按计划推进建设的街镇得4分。
4已建公交枢纽
    首末站维护管理
确保设施完好,周边秩序规范,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4通过行业检查、信访投诉等渠道统计,每发现1例扣0.5分,最高扣4分。
码头环境整治1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治理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制定工作计划。154少1项扣1分。
2开展日常监管每季度对行政辖区内的码头进行经常性排摸排查(主要检查持证经营情况、有无产生超标的扬尘、污水处理不规范等污染环境行为)。3少排查1次扣1分。
3完善沟通机制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定期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根据环境整治要求,依法(或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处置。8少1项扣2分。
备注:街镇城乡建设与管理(交通部分)在区绩效考评中的成绩按比例与建设部分予以统筹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