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6000-2019-008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8月28日 | 文 号: | 嘉交〔2019〕6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65号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交通行业迎大庆保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上海市交通委安委会关于上海交通行业迎大庆保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 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嘉定区交通委特制订《嘉定区交通行业迎大庆保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嘉定区交通行业迎大庆保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安全生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刘鹤副总理在近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着力防控化解重大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今年下半年,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活动,保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尤为重要。为此,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安委〔2019〕8号)、《上海市交通委安委会关于上海交通行业迎大庆保进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沪交安〔2019〕763号)要求,以及区委、区府、区安委办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工作要求,区交通委决定自8月起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工作的主线,突出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70周年大庆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等专项治理要求,交通运输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6大类、15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国务院对本市安全消防考核提出的改进建议,结合各行业实际有序推进“百日行动”。
(一)加强风险防控。围绕风险研判、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做到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三加强”。各单位和部门要在交通领域重大风险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结合高温汛期、暑运和重大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深入研判,切实做到风险底数摸清、管控措施有力,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对辨识出的重大风险,要按规定落实登记、公示、动态监测、评估改进、专项应急等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逃生避险和应急处置等培训和演练。
(二)深入隐患治理。针对上半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从人员、设备、工艺、环境、管理等方面,对车、船、港、站、路、交通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务实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拉网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排查监测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公路、地方航道以及工地灾害风险监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暴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对交通行业造成危害。要聚焦反复发生的突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实行滚动整治,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执法。围绕违法行为查处、安全责任追究和安保防范,做到安全监管执法“三强化”。要强化安全执法力度,加密勤务安排,突出“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船舶、公交、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营造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冒险航行、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退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该停运的停运、该停产的停产、该停工的停工。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一案双查”和 “三责同追”要求,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零容忍”追责,并纳入信用管理和诚信考核,实施联合惩戒。要强化安保防范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行包安检、旅客实名制、零担货物托运人身份查验和信息登记留存、汽车租赁身份查验、信息上报和车站、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保防范规定,全面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安保防范能力。
(四)强化重点保障。围绕支撑保障、科技兴安和应急处置,做到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三到位”。大力实施生命安防工程、危桥危隧改造、公路灾害防治,稳步推进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和公交、“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应用,加强车船动态监控、重点交通建设工程的视频监控,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深化事故灾害响应处置,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水上应急救援、公路抢险保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和演练,强化防汛物料、抢险设备等的储备保养,做到对突发事件实施科学高效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和灾害发生。
三、重点内容
在交通运输部“百日行动”的主要任务基础,重点检查水陆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重点领域,以及近年来违法违规突出、事故多发高发的行业企业、设施和工程项目。
一是道路危险品运输。重点围绕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以及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车辆设施状况、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安全附件达标、外省市危险货物车辆入境营运备案情况,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超速、超限、疲劳驾驶防范等环节进行排查。
二是道路旅客运输。围绕省际客运、旅游包车、市内包车、公共汽电车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营运车辆、运输组织、运营监控、车辆安全设施、安全带使用、夜间禁行情况,以及客运站安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三是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重点围绕港口、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堆存仓储、装备设施维护等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港口危险品罐区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监测监控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油气管线管理、港口(码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处置体系等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四是水路危险品运输。重点围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危险品运输船舶检验、散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洗舱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航行安全动态监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内河危化品禁运目录执行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
五是交通工程建设。重点围绕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着重治理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大模板、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盾构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自查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现象。
六是交通设施养护。重点围绕道路养护作业规程执行、四类设施管理、高空坠物、公共停车场库消防设施安全等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桥梁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桥梁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桥梁垮塌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工程累计完成量达到年度实施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委各职能科室、直属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方案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区交通委安委会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区交通委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组织督查委属行业管理机构工作推进情况。委相关职能部门和委属行业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细落小,推进各行业领域有序开展“百日行动”相关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要将“百日行动”与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已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工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机构改革过程中行业管理(机构)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活动。
(三)加大工作力度,严肃违法惩治
要在加强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拓宽宣传方式,营造活动氛围
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结合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加强安全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从业人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要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主题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船、进场站等活动,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法规、知识和意识教育,大力营造“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注重督查跟踪,严格工作考核
要加强“百日行动”的督查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行业专项检查。请各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百日行动”工作统计表、重大风险统计表、重大隐患统计表上报至委安监科。并于11月5日(如市交通委安委办另有要求根据新要求报送)前将“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区交通委安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