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6000-2019-005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7月01日 | 文 号: | 嘉交〔2019〕4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40号关于成立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嘉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嘉定区交通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管红梅 区交通委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
顾雪跃 区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
高雷平 区交通委副主任
朱洪标 区交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柳 顺 区交通委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莉花 区运管所党支部书记
王耀明 区公路所党支部书记
叶孟洋 交通建设科科长
吕仲冀 区航务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朱 彤 港航管理科科长
刘志刚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 岗 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严 荣 区市政所党支部书记
吴洪兴 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莉 党群工作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张家明 综合规划科科长
杨志龙 区市政所所长
杨昌伟 安全监管科(信访办)副科长(主持工作)
徐文国 区运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贾晓燕 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管科,杨昌伟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督促、指导、协调工作。另设道路运输工作组、交通建设工作组、港航管理工作组。
委安全生产工作由安全监管科总牵头;道路运输工作组(道路运输管理科、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区运管所)由道路运输管理科牵头;交通建设工作组(交通建设科、区公路所、区市政所)由交通建设科牵头,港航管理工作组(港航管理科、区航务所)由港航管理科牵头。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附件:《嘉定区交通委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嘉定区交通委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
一、会议制度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有特殊情况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委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研究部署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建议等;各成员单位汇报交流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由委安监科组织筹备,确定会议议程,组织会务工作,形成会议记录。
二、通报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通报制度
委安监科应督促有关工作组实施重大事故隐患阶段性排查治理并通报推进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通报范围为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二)典型事故案例通报制度
对发生死亡(失踪)人员的事故或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各成员单位应实施事故案例通报。
三、工作交流制度
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每季度工作会议上进行安全工作信息及经验交流,主要内容是: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总结汇报,安全生产特色工作介绍等。委安监科将收集相关信息报送区应急局和市交通委安委办。
四、事故统计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工作组应于当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向委安监科报送半年及全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委安监科汇总各项数据后,编制半年度及年度区交通行业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报送区应急局和市交通委安委办。
如发生死亡(失踪)人员的事故或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委安监科将向市交通委安委办根据《关于本市交通港口系统安全事故报告和赴现场处置范围和程序的规定》(沪交[2008]64号)的规定,书面上报相关信息情况。
五、督查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督查制度
根据区应急局、市交通委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要求,结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
督查组成人员、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方法及督查程序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及督查方案进行。具体督查工作由各工作组分别牵头实施,委安监科参与。委安监科梳理汇总并报送区应急局和市交通委安委办。
(二)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执法制度
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多发行业或当前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或执法。联合检查或执法组成人员、对象、内容、方式等由牵头部门制定方案。委安监科根据联合执法的具体方案,告知相关工作组,由工作组组织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 。
六、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指示;
2、审议通过区交通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对区交通委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统一指挥、协调统筹,把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督办、同考核;
4、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科)
1、牵头研究制定并完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每季度组织召开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作好相关会议记录;
3、牵头委内各工作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做好市级、区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参与指导各工作组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5、参与事故约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并按时上报市级、区级有关部门;
6、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活动等;分析研判区内交通领域安全形势,负责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7、承办区安委办及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组主要职责
1、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制定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传达上级条线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决议;
3、对行业监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业内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4、组织开展工作组内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各类专项督查工作;
5、负责开展本行业内的事故约谈,并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善后等工作;
6、负责汇总行业内安全生产阶段性总结,按时上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