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5000-2019-005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19年01月22日 | 文 号: | 嘉交〔2019〕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3号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春运及两会期间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交委《关于做好2019年春运及两会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交安委办明电〔2019〕1号)的相关工作要求,2019年继续实行春运期间事故统计周报告制度和全国两会期间事故统计日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2019年春运、全国两会期间,管辖区域、行业发生一次死亡失踪1人及以上的安全事故,并须附事故简况。
二、责任单位
委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各自填报所管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三、报告时限
(一)春运周报告(1月23日至3月1日)
每周三上午9时前,将上周三至本周二的事故统计情况报委交通运输科,无事故报平安(有事故须按照事故上报要求报,无事故可电话报)。另外,2月10日10时前,请各单位将节日安全工作情况(2月4日至10日的事故统计情况、巡查检查情况等)报委交通运输科。
1.报委交通运输科:1月30日、2月13日、2月20日、2月27日、3月2日(3月2日报送2月27日~3月1日的安全事故情况)。
2.报委值班室:2月6日(委值班室收集后,11时前电子邮件报市交委总值班室:电话:62598848邮箱:jtwawb@126.com)。
(二)全国两会日报告(3月3日至两会结束)
每日中午12时前,将前一日12时至当日12时的事故情况报委交通运输科,无事故报平安(有事故须按照事故上报要求报,无事故可电话报)。
四、报告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事故统计报送工作,抓紧布置落实、明确责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不报,不按规定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委交通运输科。联系人:朱彤、汪振华,电话:69033706,138******6777。
(二)委值班室。委值班表见后续安排。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