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8306000-2019-003 发布机构: 区交通委
生效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文 号: 嘉交〔2019〕5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54号

区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委机关各相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分析,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正在逼近我国华东沿海地区,预计将于10日白天在浙江中北部沿海登陆,或在浙江近海北上。受其影响,本市9日-11日将有明显的风雨天气,过程雨量可达暴雨,局地大暴雨,阵风8-10,沿江沿海10-11级。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区防汛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现就切实做好此次防御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第9号台风“利奇马”所带来的风雨影响程度大、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久,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按照“三个不怕”的要求和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抗击本次台风的准备。要逐级落实、履行防汛工作责任,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实处,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交通运行安全。

二、聚焦重点,及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委办公室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加强与区新闻办联络沟通,审核并及时向新闻办报送相关信息;对区委办、区府办的通知及时转送,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做好委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委安监科要主动与市交通委、区防汛办对接,及时转发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注意及时收集行业防汛救灾相关信息,汇总后上报区府总值班室、区防汛办。

委各相关科室要协同本行业管理机构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的对接。及时汇总行业内的险情、灾情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委安监科。

路政部门要提前检查加固标志标牌、路灯等附属设施,对下立交泵站进行预排空;加大对公路、桥梁、下立交的巡查力度,及时排除积水,确保交通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建设工程要以梳理出的危大工程为重点,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等装备设备的加固,必要时全面停工。

道路运输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提醒企业(特别是危化品运输单位)密切关注沿途天气和路况信息,及时调整运行安排;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的配备,切实保障突发情况下的应急运输需求。

水上交通要督促指导港口经营单位落实码头吊机的加固,必要时全面停止作业;加强对航道设施的巡查、值守和维护;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做好辖区船舶的监管和避风组织,严禁船只在预警解除前贸然出港。

此外,要认真按照李强书记关于坚决确保百姓“头顶上的安全”的批示要求,结合《关于开展上海交通行业汛期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空中坠物隐患并整改到位。

三、有备无患,做好人员避险转移

由于台风“利奇马”在9日起对本市会带来产生明显的风雨影响,根据市领导工作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具体人员转移、撤离、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区航务所要有序组织内河船只避风进港,在建工地要及时采取停工措施,重要交通枢纽和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预案要求,全力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疏导。

四、加强值守,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已排定的值班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防汛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重要信息。

请各单位在9日17时前将防御准备工作情况报委安监科;在9日14时前上报9日、10日、11日的值班表。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及时、准确、广泛地发布台风有关信息,及时提醒市民在台风影响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尽可能通过公共交通出行,进一步提升市民避险自救能力。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