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D8305000-2019-001 发布机构: 区交通委
生效日期: 2019年01月07日 文 号: 嘉交〔2019〕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19〕1号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在我区交通行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169号,以下简称《交通运输部通知》),根据市交委《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在本市交通行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行动的通知》(沪交安〔2018〕1376号)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我区交通行业交通运输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交通委决定在我区交通行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行动(以下简称“冬季行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瞄准近期多起事故(事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风险,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综合施策、精准治理,努力实现2018年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收官,为2019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各相关单位的党政班子,要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身心投入到管辖行业、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动,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坚持“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原则。各相关单位的党政班子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对于履职不力,未尽到安全生产责任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坚持“属地监管、分工监管”原则。区交通委负责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行动的总体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管辖行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动。

(四)坚持“统筹推进,有序实施”原则。各相关单位要将“冬季行动”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做好各项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要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实施“组合拳”发挥综合优势,加强工作合力,推动“冬季行动”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五)坚持“有违必究、执法必严”原则。各相关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果断处置,及时下达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冬季预警预防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研判今年冬季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寒潮大风、大雾团雾等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各层级、相互间沟通协调,准确掌握各类气象和灾害信息,及时发布警示预警,早研究、早部署、早行动,扎实做好防范工作。

(二)着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提升道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详见《交通运输部通知》的附件2),完善在役桥梁防护设施,提升道路桥梁通行防护能力,降低车辆冲破桥梁护栏坠落的安全风险。全面把握现有道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营安全现状,深入辨识主要风险类型和风险致因,科学评估运营安全风险等级,分类处治,采取措施,提升现有道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营安全水平。

二是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详见《交通运输部通知》的附件3),以“10·28”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为警示,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行为,大幅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详见《交通运输部通知》的附件4),督促行业企业聚焦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教育“真训实考”,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车主的安全文明意识。

四是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详见《交通运输部通知》的附件5),联合各方宣传力量,聚焦各种运输方式,以“车、船、机、路、港、站”以及邮政快递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结合春运、“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

五是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详见《交通运输部通知》的附件7),强化风险防控,强化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防范和遏制我区内河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是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48号)、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水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对照方案和通知,不折不扣地逐项抓好落实,从源头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路政管理方面,以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连续长陡下坡和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加大桥梁隧道监测和路网保畅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及时做好公路清障、除雪除冰、抢通保通等工作。

道路运输方面,重点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积极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驾驶员“三超一疲劳”、营运车辆违规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客运站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应急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水上运输方面,强化砂石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组织辖区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

港口作业方面,严格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装卸作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港口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恶劣天气下港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冒险作业,严厉查处不安全操作行为。

交通建设工程方面,加大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强化深基坑、人员生活区、防寒、防冻、防火、防突风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作业船舶、高空作业机械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施工用电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谋划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研究和思考本单位安全生产具体工作思路,确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科学谋划2019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预警预防,完善相关预案,做好冬春季雨雪冰冻、雾霾、寒潮大风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做好春运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加强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强化运输服务和应急准备,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四、职责分工

(一)委交通运输科: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我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行动。负责具体组织、指导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行动,督查委相关行业管理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梳理材料并报市交委安委办。

(二)各委属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有效开展。一是依职责落实各专项行动方案;二是组织开展管辖行业检查;三是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工作动态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报告,对查出的违法行为明确处理意见。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夯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抓好落实推进,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措施保障,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落地。

(三)加强跟踪督导。各相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冬季行动”的跟踪督导,对工作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注意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工作,按时上报材料(包含工作方案或计划、工作动态、工作信息等)。在每月3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将上月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委交通运输科;各专项行动的各阶段进展情况要按照各自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朱彤、汪振华;电话:69033706,传真:59186298。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