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6000-2018-006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18年10月11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18〕8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建管〔2018〕87号关于开展嘉定区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和上海市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房地产企业安全责任,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我委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各房地产企业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为:是否按规定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保障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工期的情况。请各企业于10月22日前,将自查问题与相关好的经验做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存档备查。
二、督查阶段。我委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于10月15日至10月25日,按照《嘉定区开展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对本区开发项目及房地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于连续发生事故的企业将重点检查。市住建委也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我委将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房地产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停工整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