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D8301000-2022-024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09月05日 | 文 号: | 嘉交〔2022〕2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部门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嘉交〔2022〕24号关于陈燕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各所属单位:
陈燕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晓燕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财务科科长;
李力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科长;
李清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剑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路政管理科科长;
刘瑾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安全监管科科长;
陈晖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海事管理科科长;
孙军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
周秋明同志试用期至2022年7月满,经考核,任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静态交通管理科科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