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8】100074号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泰长鑫机868超载运输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18】100074号 |
案件名称: | 泰州市长鑫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泰长鑫机868超载运输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戴志峰 |
主要违法事实: | 船舶超载运输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2018年9月10日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