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7】100035孙恒林所属浙湖州货3629船舶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7】100035
案件名称:孙恒林所属浙湖州货3629船舶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高春明
主要违法事实:未悬挂船名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