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210523上海嘉弘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挖掘公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NO:1210523 |
案件名称: | 上海嘉弘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擅自挖掘公路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嘉弘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630809656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封德华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嘉弘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在嘉行公路1k+268M处擅自挖掘公路设置污水管道。经现场实地勘验检查,损坏公路情况为深度5米,宽度2米,长度6米,破坏黑色路面合计约12平方米。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限期改正并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公路管理所 201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