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6】100002船长练士海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及有关航行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16】100002 |
案件名称: | 船长练士海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及有关航行资料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练士海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及有关航行资料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201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