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6】100002船长练士海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及有关航行资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6】100002
案件名称:船长练士海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及有关航行资料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练士海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及有关航行资料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