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4100391 洪泽源鑫水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淮货9762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4174100391
案件名称: 洪泽源鑫水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淮货9762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洪泽源鑫水运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姜红兵
主要违法事实: 洪泽源鑫水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淮货9762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贰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嘉定区交通委员会执法大队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