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51无锡市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无锡货02260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51 |
案件名称: | 无锡市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无锡货02260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无锡市大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石正来 |
主要违法事实: | 船舶苏无锡货02260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陆千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