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18宜兴市恒远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无锡货02309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 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18 |
案件名称: | 宜兴市恒远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无锡货02309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 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宜兴市恒远运输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朱六海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并罚款 人民币贰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