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18宜兴市恒远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无锡货02309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 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18
案件名称:宜兴市恒远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无锡货02309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 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宜兴市恒远运输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六海
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 人民币贰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