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13号盐城恒轩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盐城33351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20】100013号 |
案件名称: | 盐城恒轩船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苏盐城33351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盐城恒轩船务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钱振亭 |
主要违法事实: | 苏盐城33351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