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44号宝应县兴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兴隆机8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44号
案件名称:宝应县兴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船舶兴隆机8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国春
主要违法事实:船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