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24号周口市恒昌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豫周祥和006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24号
案件名称:周口市恒昌航运有限公司所属豫周祥和006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金友
主要违法事实:船舶豫周祥和006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