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37孙志红所属船舶浙德清货1800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37
案件名称:孙志红所属船舶浙德清货1800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孙志红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志红
主要违法事实:浙德清货1800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