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37孙志红所属船舶浙德清货1800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37 |
案件名称: | 孙志红所属船舶浙德清货1800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孙志红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孙志红 |
主要违法事实: | 浙德清货1800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案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2019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