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11三类船长孙广安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111
案件名称:三类船长孙广安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孙广安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保证船舶携带符合法定要求文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