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交 1419100002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施庙建材经营部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交 1419100002
案件名称: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施庙建材经营部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施庙建材经营部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伟彪
主要违法事实: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壹万贰仟伍佰五十五,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