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091李春风所属皖天宇1618装卸货物未按照规定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091
案件名称:李春风所属皖天宇1618装卸货物未按照规定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李春风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船舶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