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055施光银所属船舶皖江泰10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污染的证书文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055 |
案件名称: | 施光银所属船舶皖江泰10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污染的证书文书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施光银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污染的证书文书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责令改正,比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9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