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055施光银所属船舶皖江泰10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污染的证书文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9】100055
案件名称:施光银所属船舶皖江泰10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污染的证书文书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施光银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污染的证书文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比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