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地海事罚字【2018】100115号宜兴市鲸塘水运有限公司所属苏无锡货02186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地海事罚字【2018】100115号
案件名称:宜兴市鲸塘水运有限公司所属苏无锡货02186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龙
主要违法事实:船舶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18年12月5日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地方海事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