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0014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16年02月05日 | 主题分类: | 专项资金 |
关键词: |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区财政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一、政策依据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嘉定区交通管理局共同签发的《嘉定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财[2007]27号)文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文)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设交通委等十部门《关于优先发展上海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沪府发[2007]14号文)精神,进一步促进公共交通发展,方便市民出行,构建“和谐交通”,促进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决定设立嘉定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
二、嘉定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的收入来源:
1、区级财政预算内安排。
2、市级公共交通补贴的专项收入。
3、公交专项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4、社会、团体其他资助收入。
三、嘉定区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1、政府指令新辟公交线路和指令增加公交运能的,按新购公交车辆实际支付价的50%给予企业补贴
2、政府指令企业提前更新车辆,改善公交车辆车容车貌的,按更新车辆实际支付价的40%给予企业补贴。
3、政府指令企业降低车票价格,减轻老百姓乘坐公交支出的,按实际让利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补贴。
4、政府实事项目确定的新建候车亭及其维护支出。
5、应本区要求,市级相关公交企业在本区范围内专辟公交线路的,给予适当补贴。
6、必须与市级公共交通配套的项目支出。
7、必须由政府承担的与公共交通相关的其他支出。
四、2015年嘉定区公共交通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2015年新建100座公交候车亭项目由区交通局申报,资金收付全部通过区交通局账户。公交营运补贴由区交通局申报,资金通过财政直拨至嘉定交发集团,再拨付给公交企业。购置公交客车项目通过区国资委操作。
五、2015年嘉定区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实际收到区财政拨款和补贴款176,558,131元。
1、2015年车辆投入66,185,000元。
a、购置25辆柴油客车14,498,600元、1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11,605,000万元、65辆纯电动车70,850,000元,总车价96,953,600元,支付45,555,000元,余额51,398,600元转入2016年。
b、2012年50辆购车款转入2015年付款为9,720,000元。
C、2014年40辆购车款转入2015年付款10,910,000元。
2、2015年运行公里补贴106,548,500元。
3、2015年新建公交候车亭100座3,824,6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