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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自2020年12月15日起,区交通委作为区“百日攻坚行动”15个专项中“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牵头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嘉定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
针对船舶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排放控制区相关问题,区交通委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依法责令相关码头企业停业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依法关停到期整改无效的码头企业,落实好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加强对薄弱环节的跟踪和研究,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确保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要节点监管有力、覆盖到位。通过货运码头上户检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一批无环保手续、环保治理不到位的码头。同时,积极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及属地街镇的沟通协调、联勤联动。每周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河湖管理养护”“新增国考断面周边污染整治”“工程渣土消纳处置”“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非法加油点整治”专项行动,定期召开部门间环保治理阶段性情况通报会议,对存在落实责任不到位的企业及时提醒督促,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迅速上报,确保工作实效。
截止2021年2月8日,区交通委牵头“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7人次,检查码头和船舶747次,累计发现问题142项、完成整改142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61起。各街镇累计出动人员846人次,检查点位424个,累计发现问题197项、完成整改188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4起。


